在申请李维斯验厂时要避免申请地址和当天验厂地址不一致

2016/8/29 17:24:49
  李维斯的授权商和供应商必须避免未申报工厂和过度申报工厂。此外,如果之前申报和授权使用的工厂的状况发生变更,授权商和供应商必须通知李维斯。授权商和供应商必须在 (a) 因任何原因停止使用某工厂并且在未来十二 (12) 个月内没有任何理由使用该工厂,或 (b) 已长达十二 (12) 个月未使用某工厂并且在未来十二 (12) 个月内没有与该工厂有关的订单,立即(不得超过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李维斯。收到此类通知后,李维斯可能会撤销之前为该工厂下的生产定单。根据李维斯的要求,授权商和供应商必须向李维斯提供更新的工厂名单或工厂使用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