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vis李维斯验厂之火灾紧急应变程序
2016/9/24 11:21:02Levis李维斯验厂火灾紧急应变程序内容如下:
一、目的
为确保全厂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个部门及所有职工。
三、定义
紧急情形:指所在部门工作范围10平方米面积出现浓烟、明火、闪电火花或爆炸声等现象并失去控制。
四、职责
各部门和所有职工执行。
五、程序
5.1.“消防人员组织架构图”如图1。
5.2. 当紧急情形发生时,所在地点20米的警戒组人员立即按下警铃,报告通讯组。
5.3. 通讯组人员通知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并在失控的情况下拔打“119”火警电话。
5.4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紧急疏散及消防工作。(总指挥缺席时由副总指挥全权代理),并对该次紧急疏散事件做工作总结及预防措施。
5.5 疏散组负责疏散火场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并将其转移安全地方。
5.6 灭火组负责组织全厂男工使用灭火器对事发地点进行抢救。消除现场障碍物,抢救高危品、档案等,同时负责水源的疏通。
5.7 救护组在警戒组的配合下,将伤者抢救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及时送医院。
5.8 行政部负责平时所有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及当有火灾发生时及时到集合地点清点人数。
5.9关机程序:各部门发生火灾或听到火灾警报,应立即关闭车间及工厂电源总闸。
5.11急救程序:当发生火灾出现伤病时,相关急救员对于能够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救护,具体救护程序参照《医疗急救事故控制程序》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通知医院或送医院处理。
六、参考
无
七、附注
7.1消防疏散图(全厂)